我厅于2018年8月29日受理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青海分所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。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以及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9号)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,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:
(一)名称: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(二)成立时间:2014-03-28
(三)执业证书编号:11010205
(四)组织形式:特殊普通合伙
(五)主任会计师姓名:姚庚春
(六)办公场所:北京城西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号
(七)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(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):无
(八)注册会计师数量(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):140名
二、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:
(一)名称: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青海分所
(二)注册会计师数量:10名
(三)分所负责人姓名:陈发勇
(四)分所负责人现执业会计师事务所: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(五)分所负责人是否是总所股东: 是
(六)分所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:无
(七)分所负责人最近连续5年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:是
(八)分所办公场所: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18号楼17层1172室
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,欢迎向我厅举报。
举报联系方式: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
电话(传真):0971--61421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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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财政厅
2018年8月30日